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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吴圩镇11号路工程、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北段(南站大道-金凯路)工程等十五个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18-09-29   |   浏览:13579

1.招标条件

吴圩镇11号路工程、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北段(南站大道-金凯路)工程等十五个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已由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项目建议书批复方式批准,招标人为开云app官方登录入口(中国)开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十五个项目的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目名称:吴圩镇11号路工程、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北段(南站大道-金凯路)工程等十五个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XY-2018112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建设规模:

1)吴圩镇11号路工程,道路长度约2950米,宽24米,项目总投资约11340万元;

2)吴圩镇20号路,道路长度约3627米,宽度分69.5米和50米两种,项目总投资约37000万元;

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北段(南站大道—金凯路)工程,道路长度约562米,宽度32米,项目总投资约6402万元;

4)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留贤路(龙锦路—国凯大道)工程,道路长度约1175米,宽度22米,项目总投资约9241万元;

5)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迎凯路—那洪大道)道路工程,道路长度约533米,宽度24米,项目总投资约6175万元;

6)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路中段(那历路—壮锦大道)工程,道路长度约1355米,宽度40米,项目总投资约15015万元;

7)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源路(迎凯路—那洪大道)工程,道路长度约480米,宽度30米,项目总投资约4359万元;

8)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0000万元;

9)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二期)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880万元;

10)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三期)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550万元。

11)南宁市吴圩镇2#路(原名鹏翔路)工程,道路长度约1767米,宽度约30米,项目总投资约12174万元;

12)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留村路(龙锦路—那洪大道)工程,道路长度约446米,宽度30米,项目总投资约2840万元;

1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朋展路扩建(迎凯路—那洪大道)工程,道路长度约614米,宽度40米,项目总投资约2545万元;

14)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洪运路(南站大道—金凯路西段),道路长度约420米,宽度约32米,项目总投资约2648万元;

15)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洪胜路西延长线(洪运路—同德路)工程,道路长度约700米,宽度约22米,项目总投资约2592万元;

服务周期: 30 日历天。

报告编制完成时间: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对某一子项的正式委托并提交相关基础文件后30日历天内完成此子项工程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包含报审稿、修改稿)编制工作。

招标范围:吴圩镇11号路工程、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北段(南站大道-金凯路)工程等十五个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包括完成明细表中列明且招标人要求的子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成果合格并取得到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或是备案通过)。

项目服务费预算:79.034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

3.2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11日至今承接过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3.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929 9:00 时至 2018 1010 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929日至201810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时,下午1330 时至1630 (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

吴圩镇11号路工程、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北段(南站大道-金凯路)工程等十五个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1810199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支付形式交至以下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5602402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71-2856770

注:投标人必须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按规定支付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费用,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019930,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到会签到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nnda.gov.cn/开云app官方登录入口(中国)开云有限公司网站http://nnlgjt.com/及南国早报上发布。

7.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监督电话:0771-4516163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云app官方登录入口(中国)开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那洪大道12                            地址: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8

邮编:530000                                               邮编:530022

联系人:梁工、小尹(财务)                          联系人:邓工

话:0771-4951091                                    电话:0771-6100969

                                                                   传真:0771-5672768



20189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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